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宋姿瑜 杜雷琼 张家界报道
“没花一分钱就拿回了辛苦钱,感谢法律援助为我们农民工做主!”,近日,申请法律援助的熊某在拿到判决书后,第一时间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 为民维权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表达感谢。这已经是武陵源区法律援助中心今年收到的第七面锦旗,一面面锦旗将为民服务的热忱与人民群众的信赖相连接,是武陵源区法律援助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彰显法律服务质效的生动缩影。

据了解,熊某于2022年9月入职湖南某公司,在该公司承包的河流治理项目中管理农民工(共十余名)进行河道治理工作。而后结算薪资阶段却屡屡受阻,武陵源分公司三次出具结算单,承诺2023年底付清薪资,到期后仅支付部分款项,熊某及农民工的剩余薪资久拖不付,申请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处理后,该公司仍未支付剩余款项。
维权无门之际,熊某来到武陵源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当天完成审核并指派专业律师承办该案。迅速梳理案情,整理结算单、信访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构建维权思路,随即依法提起诉讼。
庭审中,律师有力驳斥被告辩解,清晰阐述法律依据与欠薪事实,最终,法院审理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薪资构成违约,法律援助提交的证据充分,依法支持原告诉求,判决总公司、分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未结工资共计11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既是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更是司法为民、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在法律援助领域深耕,切实做到法治温度让人民群众可触可感,法律服务让困难群体可依可靠。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宋姿瑜 杜雷琼
编辑: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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