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游客朋友:
为保障景区空中安全、维护游客隐私及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无人机使用规范公告如下:
一、实名登记要求
1.所有携带无人机进入景区的游客,须提前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网址:https://uas.caac.gov.cn)完成设备实名登记,并打印张贴登记二维码。
二、飞行报备流程
2.公安机关报备:
携带无人机进入景区,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景区属地派出所(瑞塔铺派出所,地址:瑞塔铺镇瑞市居委会,电话:0744-6512511)办理备案: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人机实名登记证明;
(3)飞行执照及保险。
3.空域解禁申请:
在禁飞区内的景区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需提前前往张家界市民航管理部门(联系人:赵正义,电话:0744—8238212,0744—8238430)提交飞行空域申请,取得批准后方可飞行。
三、违规处理
未登记报备擅自飞行者,景区将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景区禁飞区域严禁一切无人机起降。
四、温馨提示
建议提前办理手续,避免影响行程;
咨询电话:0744—6160888(综合部),0744—6777906(宣传教育部);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7:30。
安全游览,文明飞行。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
2026年8月4日
来源:红网
作者: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
编辑:廖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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