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暑期,航拍、无人机航模成为中小学生热门课余爱好,但无人机属于民用航空器,随意“黑飞”极易引发坠物伤人、干扰航班、泄露隐私、危害公共安全等风险。为维护低空安全,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7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永定公安特向全区学生、家长发布无人机安全飞行全指引。
一、法定基础:未成年人操控无人机硬性规则
法规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五十条
1. 年龄与机型限制
*未满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可操控≤0.25kg微型无人机,严禁触碰轻型、小型无人机;
*8-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仅可操控微型(≤0.25kg)、轻型(≤4kg)无人机,禁止操控小型及以上规格无人机。
2. 监护强制要求
未成年人的任何无人机飞行活动,必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练掌握操作的成年人全程陪同监护,严禁学生独自、结伴外出放飞无人机。
3. 高度法定上限
*微型无人机:最高飞行高度50米;
*轻型无人机:最高飞行高度120米;
超出高度即属于违法闯入管制空域。
4. 实名登记强制义务
所有民用无人机起飞前,监护人须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完成实名登记,粘贴专属登记标识;未登记飞行器禁止升空。
二、飞行禁区“十不飞”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管制空域规定,以下区域全程禁止飞行:
1. 机场及周边15公里净空区,严防干扰民航航班起降;
2. 军事禁区、军营、看守所、政府机关、涉密单位;
3. 高压输电塔、变电站、油气站、水库大坝等重大基础设施;
4. 高铁站、高速公路、城市高架桥、大型交通枢纽;
5. 广场、景区、校园、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上空;
6. 大型演出、赛事、节庆活动现场;
7. 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射电天文台;
8. 居民楼顶、密集居民区上空,防止坠机砸伤路人;
9. 雷雨、大风、高温暴晒、雾霾等恶劣天气;
10. 未提前查询、未确认的管制空域。
三、文明安全飞行“六严禁”
1. 严禁私自改装无人机电机、电池、桨叶、拆除定位模块,加装抛投、喷射装置,杜绝空中坠物、设备起火爆炸风险;
2. 严禁操控无人机低空追逐行人、车辆,偷拍路人肖像、家庭隐私,随意拍摄涉密场地;
3. 严禁利用无人机高空抛洒杂物、液体,造成人身伤害与公共污染;
4. 严禁在人群上方低空盘旋飞行,失控坠落易造成严重人身伤害;
5. 严禁借用、租赁无实名登记的“黑飞”无人机;
6. 严禁穿越机、竞速机在非专业飞行营地外飞行。
四、违法后果:法律责任清晰告知
1. 未成年人违规飞行追责规则(条例第五十条原文)
无民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规操控无人机,行政处罚直接由监护人承担:
*基础处罚:监护人罚款500元—5000元;
*情节严重:没收涉事无人机,并处1000元—10000元罚款。
2. 其他常见违法行为处罚
(1)无人机未实名登记飞行: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2000—20000元罚款;
(2) 未经批准闯入管制空域飞行:责令立即停飞,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3) 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干扰航班: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处5—10日行政拘留;造成重大航空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入个人档案,影响升学、政审。
(4)民事赔偿责任
无人机失控坠机砸伤行人、损毁车辆、建筑设施,监护人需全额承担医疗费、财产维修费等经济损失。
五、飞行安全倡议
1. 家长履行第一监护责任:购买无人机前熟悉法规,全程陪同孩子飞行,提前查询适飞空域;
2. 学校开展暑期科普:班会普及低空安全法规,不组织无专业审批、无成人监护的无人机户外飞行活动;
3. 学生自律牢记准则:不私自购买、借用无人机,发现同学“黑飞”及时劝阻并告知家长、老师;
4. 规范兴趣培养:无人机航模活动统一在官方认证飞行营地、校内专业课堂开展,由持证老师指导。
晴空无禁区,飞行有法度
少年爱航模,守法记心头
家长尽监护,平安度暑假
法规引用说明
全文法条均来自《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61号)、2026年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来源:永定公安
作者:屈璇
编辑:廖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