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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永定区餐饮服务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要求,对各餐饮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以下工作提示: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工作人员保持工作服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口罩。

2.餐饮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工作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3.对进入餐厅(馆)的顾客、网约配送员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和健康码、行程码正常者方可进入,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疫区来的人,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推行文明就餐,提供“公勺公筷”或实施分餐制。

4.顾客自取或外卖餐食宜采取密封方式盛放,使用封签,采取无接触配送,外卖配送员盛放食物的容器,应在平时清洁消毒要求的基础上增加频次。

5.餐厅、食堂空间要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如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对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6.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湘冷链”系统追溯码,没有“湘冷链”追溯码的,不得采购、使用、销售,严格做到“四个不得”,并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

7.在用餐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进店顾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项。

8.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胡家榆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2/03/22/11039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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