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2月7日讯(通讯员 昌璐 张琦)“对方久拖不给,这次算是白忙活儿了,咱们农民工讨薪太难了!”前不久,黄某等5名农民工来到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诉说着他们的讨薪艰难事,“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了,听说检察院能帮助我们农民工讨薪,还不用我们花一分钱,真是太好了!”
2020年6月至7月期间,黄某等5人受符某雇佣,为符某承包某酒店的装修工程做工。工程完工后,符某却未按照约定支付5人的工资。多次催讨后,符某出具欠条,欠条载明共欠黄某等工人工资2万余元,并承诺于2020年8月30日之前付清。然而承诺期满,符某不仅分文未付,反而玩起了失踪。
内心焦灼的黄某等人找到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初查、及时立案,经审查除了符某出具的欠条外,没有其他证据。为了查清农民工讨薪难的症结所在,真正迅速将拖欠的薪资落实到位,确保农民工们追索劳动报酬获得胜诉,检察官带领办案团队主动开展调查、收集、固定案件证据。
经查,黄某等人做工的酒店已将工程款支付完毕,但该酒店还留有尾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未支付,于是检察官将农民工薪资被拖欠情况通知某酒店并建议某酒店暂缓支付该笔保证金。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黄某等人起诉,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帮助农民工维护权益。
2021年1月25日,符某签订了在2021年2月23日前一次性支付黄某等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0540元的调解协议。
2020年以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职能,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共为130名农民工追讨欠薪55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您:
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昌璐 张琦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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