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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拒执案件

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31日讯(通讯员 何元芫 游庆)7月30日下午,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中才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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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对原告肖某某、向某某与被告王某某、黎某某、施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三被告偿还两原告欠款等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没有按期履行给付义务,今年6月,肖某某、向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给被执行人王某某、施某等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执行文书,王某某在收到上述执行文书后,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并将6月至7月的收入8万元挪作他用,而不履行该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武陵源区法院遂启动拒执罪打击程序。7月20日,肖某某、向某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请求依法追究被告人王某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武陵源区法院立案后,于7月21日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决定逮捕,7月22日,张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对王某某执行逮捕,同日,王某某亲属将全部执行款项交至法院,法院决定对王某某取保候审。案件审理过程中,梅中才院长向王某某阐明法律法规,使王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肖某某、向某某以王某某亲属积极偿还所有款项为由当庭申请撤回对王某某的自诉,法院准许两自诉人撤回自诉。

近年来,武陵源区法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老赖”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理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案件2件2人,判决2件2人,均由院长审理,罚款4人、金额25.6万余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6人,限制高消费61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量,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何元芫 游庆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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