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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信用惩戒助力执行案件成功和解

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31日讯(通讯员 向进 王鹏)7月27日,永定区人民法院运用失信惩戒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彭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当场向王某交付25000元欠款,并对剩余的175000元作出分期履行承诺。在彭某依约履行义务后,永定区法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彭某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强制措施,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2017年5月,彭某向王某借款后一直没有归还,在协商无果后,王某将彭某诉至永定区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彭某偿还王某200000元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彭某却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于是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调查彭某房屋、车辆、股票、债券等资产。执行法官也先后多次电话通知彭某到法院沟通执行事宜,但彭某一直无动于衷,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7月16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彭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

因彭某常年在外地工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给其生活、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慑于失信惩戒高压,感到寸步难行、处处受限的彭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组织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向进 王鹏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7/31/7799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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