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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十项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8日讯(通讯员 刘强)近日,张家界市印发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主要从加强巡查督查的力量,发挥专委会作用,稳定基层队伍,加强经费保障和激励措施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的问题,积极促进安全发展。

《十项措施》明确提出,要在市、区县安委办增设巡查督查办公室,由应急管理部门明确一名副职负责,从各专业委员会抽调3名人员组成,集中办公,最少不低于一年,确保工作能够得到有力推进。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由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专委会日常工作情况将直接与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督促专委会牵头部门切实履行相应职能。

《十项措施》对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进行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在岗位上原则上不少于3年,享受安监岗位津贴,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保障。加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奖励,通过省、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验收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乡镇(街道)连续三年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在职务提拔、职级晋级上优先考虑,激励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

《十项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资格认证和教育培训制度,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从业者持证率要达到60%以上,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分级警示约谈制度,多措并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刘强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4/08/7005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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