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3月25日讯(通讯员 胡玲芳)“谢谢你们,没有你们帮我们协调联系,这个事情得不到这么快的处理。也谢谢丁老板,体恤我们商家的难处,受疫情影响,我们一直没法开业,损失很大,丁老板给我们的支持,我们一定会记在心里。困难只是暂时的,现在政府鼓励支持我们复工复产,我们一定会渡过难关的。”近日,李女士在武陵源区司法局调解室饱含热泪的对法律志愿服务队和房东丁先生说。
2019年,李女士与朋友毛女士合伙在武陵源区武陵大道承租了一栋5层私房,花费近百万元装修成民宿客栈及餐馆经营,开业不久就因新冠疫情无法正常营业,给李女士和毛女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李女士与房东丁先生也因为疫情期间的房租问题产生了争议。
正当李女士一一一筹莫展的时候,李女士的合伙人毛女士想起区司法局法律志愿服务队在社区进行每日疫情摸排时宣传过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援助政策。
收到了李女士的申请后,区司法局迅速由律师、辖区司法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股所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志愿服务队,开展法律服务,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律志愿服务队组织了调解,经过多轮施法说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武陵源区司法局及时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援助机制,对受疫情影响产生违约等法律纠纷的企业,经企业申报,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免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细化办理流程,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坚持快速、高效原则,从快、从简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和企业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成功调解80余起纠纷。
律师释法:
《湖南高院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之承租人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的房屋租金:应根据具体案情作出相应处理。商业用房租赁中,如受疫情影响,房屋无法正常使用,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房租的,一般可予支持。如疫情并未影响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仅基于疫情期间客流减少等原因造成承租人营业收益受到影响的,一般不免除承租人的租金给付义务;如对承租人营业收入产生重大损失的,可依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租金。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之减轻企业负担: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免收2020年2-3月份房租。倡导商业综合体、楼宇业主为餐饮企业、酒店客栈企业和承租个体户免收2020年2-3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免收租户2020年2-3月份房租。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胡玲芳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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