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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买退烧药必须实名登记 药店未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吊销经营许可

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31日讯(通讯员 满益群 邓掌 李婉娟)1月30日,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售卖退烧药实名登记告知书》的9号令,告知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售卖退烧药必须实施实名登记。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病人登记表》,立即通知全市所有药品零售门店严格执行。

3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李步群、副局长贾祖平带领药械安全监督检查组执法人员深入到武陵源区益尔康大药房、吉祥大药房、益丰大药房、怀仁大药房,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暗访督查,重点督查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9号令、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病人登记情况。督查发现上述药店都已落实售卖退烧药实名登记。

张家界市目前共有药品零售门店479家,现已全部正常营业。按照9号令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售卖退烧药时,必须按照购买者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药品名称、药品批号、购药数量、是否与武汉有接触史等基本信息。凡发热病人14天内未与武汉有接触史的,按属地要求报告相关情况;凡发热病人14天内与武汉有接触史的,实行即时报告,除按正常程序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外,要即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药品零售企业要对所经营的退烧药购销存记录应保存完整,做到数据一致,确保销售流向、数据可追溯。在售卖退烧药过程中凡是存在不登记、实名登记信息有误、销售流向不明确、购销存记录不一致,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落实市防疫指挥部9号令的督查指导,并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抽查力度,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全力阻击疫情风险。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满益群  邓掌  李婉娟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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