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4月29日张家界讯(记者 张潘)4月28日,张家界市举行《张家界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龙维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朝霞,副市长闫瑞增参加会议。
《张家界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于2024年10月28日经张家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全市野外用火的管理范围、经费保障、职能职责、防火限期、禁止情形、许可流程、报告备案、监督烧除、处罚问责等,体例灵活、责任刚性、处罚适度,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便于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组织管理、执法监督,有利规范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的野外用火行为。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和经营主体的森林防火的四项主要责任,并对野外用火实行分级、分区、分期精准管控,针对性作出具体规定。
龙维务强调,要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性,让野外用火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有效降低农村火灾发生的概率。要准确把握《规定》的本质要求,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管理责任,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规定,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要强化人大监督,对法规的制度设计、实施效果、存在问题进行客观分析评价,确保《规定》有效实施。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面学深悟透《规定》的有关内容和制度设计,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这部法规,推动张家界市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张家界市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发布会上,市人大环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负责人分别就《规定》的特点、属地责任和实施工作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潘
编辑:廖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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