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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中院就茶叶质量安全发出司法建议

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25日讯(通讯员 巩守信)近日,张家界中院速裁审判团队在审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时发现,张家界城区部分茶叶经营商家销售的预包装茶叶标签标识不全,部分城区小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行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生命财产权益,茶叶和食品购买者都通过湖南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了投诉举报,甚至通过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食品安全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为了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家界中院在依法审结上述案件的同时,于2023年6月29日向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书,建议监管部门规范本市茶叶市场,依法查处涉及茶叶安全质量的违法犯罪问题;加大对本市小超市销售食品的执法力度,积极回应消费者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收到该建议书后迅速研究办理,十日内即向市中院进行了回复,表示将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强化投诉举报核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对法院的监督和指导表示感谢。

延伸阅读

那么,司法建议是什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发出司法建议?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01

什么是司法建议书?

司法建议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针对有关单位普遍存在的工作疏漏、制度缺失和隐患风险等问题,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如何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向相关单位提出的具体建议。司法建议书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建议,它不同于法院的裁判文书,没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如果说案件审判针对的是每个具体案件纠纷的“标”,那么司法建议针对的就是产生各种矛盾问题的“本”。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重要途径,被称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独门药方”。

02

什么情况下可以发司法建议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对于下列问题,人民法院可以向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必要时可以抄送该单位的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

(1)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需要相关方面积极加以应对的;

(2)相关行业或者部门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需要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的;

(3)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管理中存在严重漏洞或者重大风险的;

(4)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需要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的;

(5)涉及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问题,需要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的;

(6)法律规定的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执行,需要有关单位对其依法进行处理的;

(7)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需要有关单位对其依法进行处理的;

(8)发现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有关单位对其依法进行处理的;

(9)诉讼程序结束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尚未彻底解决,或者有其他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继续关注的;

(10)其他确有必要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形。

由此可见,司法建议书既可以针对个案中反映的具体问题,还可以针对某一类案件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更可以针对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巩守信

编辑:舒信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741/69/12894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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