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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护蕾|“三段式”教审相融,让未成年被告人从“心”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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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张家界7月22日讯(通讯员 刘瑶 陈醉)行驶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后,车子停在了一个路口,理着干净短发的男生站在路口左顾右盼,看见从警车里下来的熟悉身影,微笑着快步迎了上来。这一幕发生在武陵源区法院开展未成年罪犯回访帮教活动的现场,在巷口迎接法官的这个男生叫小齐(化名),实施盗窃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他的近况一直牵动着承办法官的心。

“最近工作怎么样?”“还和以前的朋友有联系吗?”承办法官赵文英关切地询问着小齐。

“赵法官,前面就是我工作生活的地方,我在这里一切都好!您当时对我说的话我一直记在心上,我现在认真做事,踏实生活,每一天都过得特别充实,谢谢您!”

开朗的笑容、乐观的话语,彰显着小齐积极面对生活的态度和真心悔过的决心,让回访的法官倍感欣慰,也让武陵源区法院开展“三段式”审判模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纠偏回航倍显成效和意义。

近年来,武陵源区法院对涉未刑事案件坚持“温情式庭审,亲人式帮教”的理念,推行“庭前启发、庭中感化、判后释法”的“三段式”教审相融审判模式,让未成年人向阳而生、逐光而行。

庭前“寻根”

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复杂,有心理因素、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如果不走进他们的世界,了解他们背后的故事,仅仅从法律层面作出判决,很难真正找到未成年人犯罪症结,将他们拉出“泥潭”,让其“浴火重生”。

为此,武陵源区法院在审理涉未刑事案件中实行庭前社会调查全覆盖,包括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属访谈调查,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村居、学校走访调查以及委托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社会调查等。通过自行调查和委托调查相结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轨迹、监护教育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为下一步的帮教、审判奠定了基础。

庭中“治症”

2018年以来,武陵源区法院在涉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实现了百分百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参加诉讼,百分百庭审教育,百分百家庭指导,用三个“百分百"把法律的温情与正义融入到了每个案件之中。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教育。刑罚不是目的,以此次事件为教训,及时回航才是我们期望的。你尚未成年,人生之路还很长,只要真诚悔过,未来的舞台一样精彩……”这是武陵源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现场的一个片段。

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少年审判合议庭采用“法官+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联合帮教方式,从情法理三个方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使其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深刻反思产生犯罪的根源,树立起重新做人的信心。同时针对案件中凸显的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叛逆期家长监护不力等问题,采取“法庭教育+家庭指导”模式,帮助家长强化履责意识、树立正确家教观念。

判后“固本”

“这不仅是一个刑事案子,更是一个未成年人的人生,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并不能让他们迷途知返。”这是武陵源区法院少年审判合议庭法官们的共识。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其逆反心理,让效果适得其反。

为了让送达给未成年被告人手上的文书不再只是生硬和冰冷的文字,武陵区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寄情于法,在判决书中附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温馨劝导,使得文书在给其警醒的同时,也能带给其人生的有效引导。与此同时,通过判后定期回访帮教,强化跟踪监督,促使涉案未成年人在法院、家庭、社会的共同呵护、扶助下,真正从思想上,从心灵深处接受教育,重新扬帆再起航!

结束回访,小齐笑着挥手告别,既告别了法官们,也告别了过去的小插曲,转身大步走向美好未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刘瑶 陈醉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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