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张潘 张家界报道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张家界市各族各界代表中引发热烈反响,作为多民族聚居区,张家界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法的实施为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各界代表结合本职工作,深入交流学习体会与履职担当。
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市委会副主委、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王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是新时代民族工作重大立法成果,标志着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国家立法得以固化。作为来自民族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对民族地区普遍面临经济基础薄弱、产业层次不高、公共服务不足等现实难题深有感触,该法律的颁布,直击痛点、精准发力,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法律明确支持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农林牧渔、文化旅游、传统工艺等特色产业,推动共同繁荣发展,张家界作为民族地区,它的生态旅游、特色农业、红色资源等将能在法治护航下提质升级,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将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这部法律让民族地区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们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把法治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让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迈向现代化。
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陈荣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作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张家界是多民族共居共融、文化多元共生的城市,我们将以法律实施为重要契机,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法治要求全面贯穿民族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依托旅游优势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讲好张家界民族团结故事。我们将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为建设现代化新张家界凝聚同心合力。
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馆长邹启林:《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国家立法形式得到固化与强化,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深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律政策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立足主责主业,深入挖掘党史军史中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感人故事,通过专业且生动的讲解,让民族团结进步的感人故事和动人瞬间为更多人所了解,以实际行动弘扬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
张家界市桑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张运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作为民宗局长,我深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我们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新起点,带头学法、精准用法、严格执法,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心用情服务各族群众,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以法治力量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街道月亮岛社区书记、主任侯逸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了法治根基,也为基层开展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让我们基层工作者倍感振奋、更添干劲。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我深感责任在肩,接下来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这部法律的要求落实到社区工作各方面,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的工作模式,用心做好各族群众服务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实际行动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让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张家界市永定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党支部书记、馆长许丹:充分发挥红色文化凝心铸魂时代价值、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纪念馆的崇高使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我们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工作指引和意识领航,今后我们将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宏大课题,深入挖掘本土红色资源中反映各民族群众共同奋斗、休戚与共的丰富内涵,多角度、多形态、多层次讲好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故事,激励各民族群众凝心向中华、携手创未来。正如张家界红色文化主题曲《山花红如火》所唱:天下永定,有你也有我。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张家界市众横天下国际旅行社韩国户外部经理张绿: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我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倍感振奋、深受鼓舞。这部法律为旅游行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我们做好入境旅游服务指明方向。张家界是多民族聚居区,民族文化底蕴深厚。我将立足韩国入境旅游一线,把法治精神融入服务全过程,在旅游线路、讲解服务、民俗体验中积极传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展示张家界多民族和谐共融的独特魅力。我将以法为引领,当好民族团结宣传员、文化交流使者,用心用情服务海内外游客,以旅游促团结、以交流聚人心,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张家界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向灵利:得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我内心满是振奋与期许,作为一名扎根张家界武陵源的教育工作者,更是去年获评的湖南省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深感使命在肩、责任重大。这部法律的出台,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国家意志,为民族工作筑牢法治基石,也为我们基层校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指明了方向。张家界武陵源聚居着多个民族,文旅交融的独特优势让民族团结的种子早已扎根这片土地,而校园正是培育这份情怀的主阵地。作为军地小学的校长,我将以法律颁布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实践活动全过程,依托中华优秀文化与旅游资源,开展特色研学、民族文化体验等活动,让各民族孩子在共学共乐中结下深厚情谊,厚植“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我会带着这份荣誉与责任,以党建为引领,让民族团结的石榴籽精神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用教育的力量守护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校园落地生根、代代相传,为张家界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基层教育人的绵薄之力。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张家界市慈利县甘堰土家族乡川石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卢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让我倍感振奋!这部法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了法治根基。在我看来,民族团结是发展基石,就像石榴籽般紧密相连。我们应借法律东风,把各类人才聚起来,凝聚各方智慧与力量。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秉持“人心齐泰山移”的信念,就能构筑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携手迈向共同繁荣发展的美好未来。
大家一致表示,将以新法实施为新起点,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践行者。下一步,张家界将以法律为遵循,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好全国、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张家界凝聚各族群众同心奋进的强大合力。
来源:红网
作者:张潘
编辑:廖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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