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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耐心释法理 促主动履义务——永定区一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履行财产刑义务

红网时刻张家界4月25日讯(通讯员 邓毅婷)“你们的工作做得真到位!”张家界市永定区司法局收到这样一条来自执行法官的评价。原来是永定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积极主动与法院联系,要求履行自己尚未履行完毕的罚金刑。

今年4月,永定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的罚金刑尚有部分未履行,随即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进行了谈话谈心。据悉,王某因患多种疾病被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社区矫正期间每月都需要一笔数额不菲的医疗费用支出,而且王某家中尚有女儿大学在读、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身体健康欠佳,家庭收入来源主要靠他经营酒店苦苦支撑,前几年尚可维持,近两年来因疫情影响导致收入锐减,因此没能及时向法院缴纳罚金。

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了解实际情况后,屡次同社区矫正对象王某进行沟通,不仅向他宣传了罚金刑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强调缴纳罚金是被判处罚金的服刑人员应尽的义务,而且分析了疫情影响下如何提高家庭收入的可能性。王某也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民履行法律义务的必要性,他主动对接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并达成了履行罚金缴纳的一致意见!

这仅仅是永定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为了协助解决刑事财产刑的执行,永定区司法局通过定期摸底排查、实地走访、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等方式多措并举,落实监管责任,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履行财产刑,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邓毅婷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2/04/25/11163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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