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1月17日讯(通讯员 钟小庆)近期,武陵源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企图通过伪造证据,规避法院的执行,被执行法官当场洞察,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王某受到了司法拘留15日的严厉制裁措施。
2021年11月5日下午,湘西某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和股东来到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向法院递交了代持股协议和股份转让合同一系列所谓的“证据”,胸有成竹的向法院提出法院追加股东不当的书面执行异议。两位细心的执行法官却发现了端倪,他们提交的“证据”,相关人员的书写字迹前后不一致,纸面日期落款为“2021年3月”,但与近期执行异议书纸张上的几处打印墨点分布重合,存在伪造证据重大嫌疑,经执行法官训诫教育,击垮了他们心存侥幸的心理防线,当即承认了错误,并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讨。武陵源区法院对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宣布司法拘留决定后,王某及其股东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后续执行工作。
当前,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各行各业均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涉旅游相关行业受到的影响更加突出,被执行人目前暂无履行能力本属于较为正常的经济现象,当事人之间可以本着诚信为本,互谅互让,协商共渡难关,若漠视法律,敢踩法律“红线”,定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并被市场淘汰出局。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钟小庆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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