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四条硬性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直相关单位党组(党委):
为持续做好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根据2021年第19次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特明确我市严格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四条硬性措施:
一、推行游泳“训练场”。为提高学生游泳技能和求生本领,让学生“学游泳、防溺水、懂自救”,从源头上遏制溺水事件发生,各区县要迅速启动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工作,与校外游泳场馆和社会资源深入合作开展学生游泳技能培训。条件具备的地方要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配建一批标准的游泳池,配齐设施设备,并从在职教师中培训一批兼职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为学习借鉴兄弟市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全市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可配建简易游泳池或统一采购充气游泳池,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暑期向未成年学生进行定点定时免费开放。
二、配备安全“巡逻岗”。要全方位筑牢学生防溺水安全防护网,在村口和危险水域旁设立固定盯守点,安排专职人员盯守,重点对有私自游泳迹象的学生进行劝阻。利用“村村响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宣传防溺水知识。对重点水域要安排专人巡查巡逻,对各级河长、村辅警、网格员、护林员、防汛员、保洁员等增加防范学生溺水监管职能,并发动组织村组干部、乡村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劳模以及志愿者参加防范学生溺水巡查巡逻和宣讲,具体由属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牵头负责,村级组织实施。
三、落实救护“安全屋”。各区县要统筹组织各相关权属单位和责任单位,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标牌、警戒线,在醒目位置悬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警示横幅标语。危险区域须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为有效提升应急处突救援能力,重点水域可就近在农户屋中配好“救生圈、竹杆、长绳、木板”等本地方便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并明确救护人员及其工作职责。
四、签订监管“承诺书”。各学校要按照“学生放暑假、安全不放松”的要求,深入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全面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提醒,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家长监护意识。要求学生在暑假完成一篇防溺水的作文或日记,凡发现学生私自下溪河塘库游泳的一律进行训诫,就读学校在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中进行记载并归入档案。须及时将《张家界市预防学生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发到每一位学生及其家长手中,确保知晓率、签订率达100%。
附件:《张家界市防范学生溺水法定监护责任承诺书》
中共张家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1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中共张家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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