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2月4日讯(记者 张红)2月4日,记者从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21年2月3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仇某科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仇某科,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仇某科以报复社会为目的,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红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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