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艾可知辞去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1月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艾可知辞去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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