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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2020年检察工作亮点,你最关心的内容在这里了!

2020年,张家界市检察机关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放心型检察官”为抓手,以办案为中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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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树中与年轻干警交流工作。

■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担当

牢牢把握“稳进”大局,聚焦“六稳”“六保”和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担起检察责任。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成功起诉建市以来首起危害国家安全刑事案件。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批准逮捕372件467人,提起公诉593件729人。桑植县第十一学校“9.7”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并发布信息,助力侦查、稳控事态。

全面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惩治涉疫犯罪。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批捕涉疫犯罪5件7人,起诉5件9人,其中熊某妨害公务案、徐某利用口罩诈骗案的办理,被检察日报、湖南日报等报道。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全市检察干警投身驻点值守、联防联控,无一纰漏。助力复工复产。全市检察机关共帮助14家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31个,促进企业复苏。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交上“六清”满意答卷。两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领导包案、挂图作战,起诉黑恶犯罪12件151人,曾某案、刘某案等获终审判决,在全省率先实现案件清零目标。起诉“保护伞”5人,移送“网伞”线索42条、涉黑涉恶线索6条。对黑恶财产均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发出行业整治类检察建议48份,均回复整改。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追诉漏罪6条,发现不属于黑恶犯罪的改变定性7件56人,均获判决支持,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持续服务“三大攻坚战”。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赌博、传销等经济犯罪32人,提起公诉63人。对邓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杨某等7人网络赌博案(涉案金额3.02亿元)等重大案件快捕快诉。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办理扶贫领域刑事案件4件,监督案件1件;向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向驻点帮扶村投入资金150余万元,优化设施、提质产业,巩固提升脱贫战果。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3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开展大鲵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通过监督促进生态修复。

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对接民企需求有态度。在市县(区)工商联设立联络室,深化日常协作;成立法律服务团,提供点单式服务;举办“保障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5场,问计问需于企。打击侵害民企犯罪有力度。批捕13人,起诉17人。如田某对多家民营企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案,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快速办理,并为民企追回损失457万余元。“除虫护花”有温度。对涉嫌犯罪的民企负责人慎捕慎诉,依法不捕3人,不诉10人,改变刑事强制措施2人。在办理安某等人销售伪劣口罩案时,对3名主犯坚决起诉,对多名民营药店药企负责人依法不起诉,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不断擦亮“旅游检察”品牌。涉旅刑事案件全部进入“绿色通道”,快办快结,尽量避免延滞游客行程。督促依法履职2件,办理旅游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导游强迫交易案。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推出“检察‘小宇宙’护航大美张家界”微视频,既展示了检察干警护航旅游的担当,更推介了张家界绝版风光。

推进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的要求,办理信访案件282件、申诉案件135件;推行公开听证、律师代理制度,一批积案息诉罢访;热情文明接待群众,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开展综治民调、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法治宣传等活动,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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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干警积极投身抗疫,向群众宣讲防疫知识。

■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作为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定位和时代要求,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融入每项工作。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88件797人,提起公诉976件1532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树立“办案就是办涉案人的人生”理念,以求极致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166人,不诉340人。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修复社会关系、促进案结事了,从对“案”的审查向对“人”的教育感化转变,认罪认罚适用率、服判率分别达82.6%和92.1%,同比分别上升69.3和15.6个百分点。办理邢某等7人涉恶系列案时,通过法律教育,被告人从无一认罪转变为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判决后无一人上诉。强化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漏罪29条、漏犯10人,支持抗诉5件,提出抗诉13件,对刑事诉讼中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01份,提出纠正意见29份,对5名违法违规社区矫正对象、6名判处实刑但未执行的罪犯监督收监。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开展整治枪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办理案件46件54人,起到了较好震慑作用。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会同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调工作的意见》,对监察委移送的廖某、钟某等48名职务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诉。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件1人,彰显了检察监督刚性。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严惩,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全程跟踪帮教,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3.4%和37.0 %,比普通犯罪分别高16.1和18.8个百分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通过法治进校园、开设网络微课堂等,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通过报告发现违法犯罪4件并予追究;建立教职员工准入前科查询制度,构筑“防火墙”。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全区学校排查整顿、堵塞漏洞,取得良好效果。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97件,办结87件,同比分别增长91.4%和108.7%。其中办结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4件,民事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抗诉8件,息诉58人,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动服务、平等保护民事主体。某民营企业与邓某、某国有企业500万元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再审。慈利县疫情期间餐饮业发生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检察机关及时介入,站在法与情的角度就工资发放促成共识,使困难时期特殊民事纠纷消弭于诉前。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共办理生效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6件,督促履职案件3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4件。桑植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祭祀用品市场售卖高仿人民币图样冥币的情况,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查处。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企业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中,从受理到督促纠正仅用4天。针对校园周边暴力伤害学生事件时有发生,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治未病、防未然,向教育、公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发出履职检察建议,促成全区启动校园周边治安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全力维护公益。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公益诉讼检察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检察机关与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形成联合督查、线索共享、案件会商机制。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0件;诉前实现公益保护79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收回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5712.18万元,拆除违法占地建筑4处,恢复耕地19.02亩;已提起诉讼11件,判决9件,均支持保护公益的诉讼请求。针对农业投入品不如实填录,慈利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职,该案被中国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全国公益诉讼优秀案例。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与多部门联手,在茅岩河镇成立渔业资源生态修复增殖放流基地,监督18名违法行为人放流鱼苗35.7万尾。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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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曾某等40人涉黑案开庭。

■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有成效

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部署,主动报告重大事项,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以党建为引领,落实“组织生活质量提升年”部署,系统科学推进支部“五化”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建设一体化融合发展。扎实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作风顽疾集中整治,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机关。

把全面从严治检落实落细。全面接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巡视,“真刀真枪”抓问题整改,22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商武陵源区委,对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强基固本。开展清廉机关建设,认真汲取黎某、张某腐败案件的深刻教训,形成岗位廉政风险点清单,确保以案促改、以案明纪。严格执行 “三个规定”,记录上报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情形21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支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初核检察人员问题线索3条,立案1件1人。成立检务督察部,狠抓执法办案督察,促进规范司法,对办案失职追责2人。

把司法体制改革转化为内在驱动。全面完成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置内设机构14个,减少6个,将力量充实到一线业务部门。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实行分类分级、定性定量科学考核。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量同比增长17.9%。贯彻新的业务考评指标体系,每季度分析办案数据,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身份,压实司法责任,今年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位居全省第三。

把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实。开展“捕诉一体”、《民法典》等业务培训12场次。开展青年讲堂、读书分享会等活动,提升综合素能。在市委关心下,市人民检察院提拔使用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13名,推荐一名优秀年轻干部为基层院检察长候选人,晋升职级25名,择优选升基层员额检察官8名,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涌现出了“湖南好人”胡健、省巾帼建功标兵昌璐、全省优秀女检察官张蓉等先进典型,覃遵福、姚余坤等15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市人民检察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

■ 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有实招

牢牢把握权力的人民属性,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有效监督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7次,报备规范性文件9份、检察建议48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到件件有落实。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235人次,在监督中促进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132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在检察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3条、程序性信息2314条、法律文书1136份,邀请各界人士评议法律文书58份。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请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察、监督检察。对人民群众和舆情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依法处理。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这样开展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融入“三高四新”战略,围绕对标提质旅游强市和“11567”总体思路,做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胜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稳进”为基调,把服务大局作为最重要职责使命

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落实“六稳”“六保”。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毒品犯罪、 “三贷三霸”、跨境赌博以及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食品药品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游客更安心;整治旅游市场乱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护旅游生态资源,助推旅游高质量发展;依法惩治乡村振兴领域刑事犯罪和“微腐败”问题;积极参与污染防治、耕地保护、澧水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绿色张家界建设;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认同。

以“落实”为重心,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落实新时代检察理念,把法理情融入办案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学习落实《民法典》,平等保护民事权利。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依法行政。落实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再发力,共护未成年人成长。强化监检衔接,落实好反腐败的政治要求和法定责任。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拓展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办实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以“提升”为目标,全力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面迎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洗礼,坚持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大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工匠型检察官培养,构筑高质量业务培养模式。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发挥好业务数据“晴雨表”和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司法规范。在从优待检上想办法下功夫,加大资源要素向基层检察院倾斜,畅通基层人才培养和使用渠道,破解基层发展难题。

来源:张家界日报

作者:吴畏 杨旭东 宋双双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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