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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动测速仪设备年检合格继续使用的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桑植大队的1台移动式机动车雷达测速仪,通过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测,检验合格,并已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报备,审核通过,准予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较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测速点段、限速值及启用时间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4日)。

1、测速点段:G5513张南高速公路 K19+900M-K66+800M段(双向)。

2、限速值:小型客车限速100KM/H,其他车辆限速80KM/H。

3、启用时间:2021年1月5日。

特此公示。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

2020年12月28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张家界支队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12/30/880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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