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高办证效率,“生育服务证”“老年优待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林木采伐证”的办理权限已下放至各村居,即日起如有需要的村民可按办理指南准备资料后,自行前往所在村(社区)进行办理。
一、“生育服务证”办理指南
1.一孩: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生育服务登记表;两张两寸的夫妻合照;
2.二孩: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生育服务登记表;两张两寸的夫妻合照;一孩户口。
3.再生育:夫妻双方为重组家庭且只有两孩则可生三孩;所需材料: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离婚协议;孩子户口;离婚证。
二、“老年优待证”办理指南
1.老年人优待证受理条件:年满65周岁以上,持有本镇户口的老人和长期居住本镇的老人。
2.老年人优待证申请材料:身份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1.就业失业登记证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常住人员,本地户籍的可到户籍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非本地户籍的可到常住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2.当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户口簿或相关的户籍证明;(2)本人身份证;(3)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张;(4)求职登记表;(5)近两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外地户籍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遵循就近便利原则,可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代办。办理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四、“林木采伐证”办理指南
申请办理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永定区民用材采伐申请书;
2.林权证;
3.身份证。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晓敏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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