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现场图
红网时刻张家界11月24日讯(通讯员 张星辉 张依)近日,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件非法捕捞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督促犯罪嫌疑人购置鱼苗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今年8月31日晚,犯罪嫌疑人毛某某采用电鱼这一国家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方式,在索溪河非法捕捞水产品。武陵源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毛某某的犯罪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对渔业繁殖系统造成了破坏,损害了水生态的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承担非法捕捞的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索溪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民事责任。
11月23日,武陵源区检察院联合澧水环境资源法庭、武陵源区森林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督促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将其购买的500余斤鱼苗投放于武陵源区索溪峪街道办事处黄龙路居委会索溪河内,对索溪河水域实现了生态修复。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星辉 张依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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