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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谢家垭乡:授人以“渔” 治理有“术” ——“431”矛盾纠纷分级化解机制的谢家垭“样板”

红网时刻张家界11月17日讯(通讯员 赵玲)张家界市永定区谢家垭乡辖区面积104.1平方公里,人口数量约1.6万人,而乡、村干部仅有78人。面对干部少而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多的社会治理难题,谢家垭乡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431”矛盾纠纷分级化解机制,着力激发基层活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今年1-10月,全乡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10件,其中疫情期间共上门化解矛盾纠纷124起。

以网格化普法为基础 为纠纷预防“铺路”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谢家垭乡坚持“预防大于治疗”的治理理念,牢牢牵住思想引导的“牛鼻子”,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一方面督促乡干部在“如法网”平台定期完成学法考法任务,另一方面要求村“两委”成员和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熟悉网络或新媒体使用的村民小组长、人民调解员参加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班,从而提升干部整体法治素养,充实法治宣传队伍力量。二是形成普法“大合唱”格局。一方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由乡综治办、林业站、司法所、国土所、控违拆违办等部门成立乡普法宣传小组,合力推进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突出宪法、民法典、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扫黑除恶知识及部门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村干部、小组长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精细化普法,让普法贯穿在每一次走访、每一次交流和每一次见面之中。三是推动法律服务双向互动。改变“你听我讲”的单一宣传模式,一方面汇聚民法典律师宣讲团、法治副校长、村法律顾问合力,借助“一村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微爱谢家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随时随地在线解答百姓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百姓可就近自主选择各村组长、村干部进行法律咨询,如遇村干部、组长解答不了的问题,也不会出现“踢皮球”的现象,由第一个被询问的干部向上级部门寻求帮助后,再为百姓做出解答。在实现法律服务双向互动的同时,尽量做到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路;让干部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以多样化培训为抓手 为纠纷化解“破冰”

一人拾柴火不旺,众人拾柴火焰高。谢家垭乡有着一支经验丰富的调解队伍,但也存在部分调解员文化程度有限、工作经验不足等问题,影响纠纷化解的成功率。谢家垭乡在培养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上下功夫,有效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高度重视“431”机制的推广和运用。基层是落实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谢家垭乡严格落实“431”机制,共召开10次全乡干部会、村支两委会和各村小组长会,重点传达上级关于“431”机制的指示精神,对“431”机制进行详细的解读,并将各村“431”机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确保每位干部、各村组长在搞懂弄通该机制后及时向全乡百姓宣传。该机制运行以来,谢家垭乡成功化解了昌溪村积压10年的山林纠纷、高坪村积压12年的信访纠纷、高家溪水库历史遗留纠纷等一批重大疑难纠纷。二是参加人民调解“理论+案例”知识培训班。今年5月由永定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在谢家垭开班,乡人民调解员、村“两委”、村辅警等共36人参加。本次培训主要围绕《人民调解法》开展,着重向参训人员培训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技巧、人民调解案卷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及诉调对接等相关知识,5位主讲人结合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让调解理论知识变得通俗易懂。学员纷纷表示这次充电干货累累,受益匪浅。三是司法所长27年调解经验倾囊相授。谢家垭司法所所长朱宏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7年,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他深知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每当村里有经过4次调解都无法调处的纠纷上交时,他总是要求村调解员必须全程参与乡一级的调解全过程,从调解的材料取证、案例分析、沟通技巧以及调解协议和卷宗的制作、调解笔录填写等各方面对调解员进行手把手教学,将自己的调解经验融入每一个真实的案例中,传授给各村调解员,使得各村的矛盾上交率显著下降,一般的纠纷基本能在村一级就得到化解。

以人性化服务为依托 为协议履行“保险”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谢家垭乡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考虑到矛盾纠纷的化解往往涉及金钱赔偿及林地划分等问题,存在“反复”和“违约”的可能性,通过不断完善后期保障机制,尽全力让百姓无后顾之忧。一是牢固树立签订人民调解协议意识。逐步转变农村过去只有口头协议的习惯,提高各村人民调解员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的认识。通过调解协议书制作的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通过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政策的宣传,提高调解员制定纸质协议的动力,从而避免纠纷反复的现象发生。二是引导部分纠纷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对部分涉案金额较大、履行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以后,调解员会督促纠纷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协议;对于协议履行时限较长的纠纷,则引导纠纷双方当事人将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宣传永定区为市民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的惠民政策,尽量排除协议履行阶段会面临的各种问题。三是帮助调解失败的当事人依法维权。对于确实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解决的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联络员”的作用,搭建百姓与各部门之间的“连心桥”,为纠纷当事人在申请流程、材料准备、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信息传达等力所能及的帮助。对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帮助他们申请法律援助。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咱们谢家垭乡的干部人人都是宣传员、调解员、和联络员”谢家垭司法所所长朱宏春说道。谢家垭乡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对标“平安永定、法治永定”的建设要求,坚持服务为民、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成功打造永定区“431”矛盾纠纷分级化解谢家垭“样板”,竭力为推进永定区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提质加速。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赵玲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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