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0月20日讯(通讯员 谷忠秋)为全面实施张家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星拱月、全域旅游”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年以来,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全力保障全市旅游发展用地。
优先保障计划指标。对七星山、枫香岗国际影视文化小镇、教温公路、西线旅游配套设施、丝路荷花、温泉小镇等文化旅游康养重点项目,以及符合全市旅游产业规划的旅游项目,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时报批新增建设用地。
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差别化供应建设用地。在旅游项目供地时,出让底价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应。景区内建设亭、台、栈道、厕所、步道、索道缆车等设施用地,参照公园用途办理土地供应手续。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依法实行用途管理。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
加强旅游用地审批与监管。加大旅游建设用地报批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优质服务运行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畅通旅游用地项目“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繁事简办、随报随审、紧事快办,坚持窗口前移、超前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做好旅游发展用地不动产登记发证和动态监管。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谷忠秋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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