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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读第二期|夫妻一方欠债谁来还?

为让全县人民知晓和了解《民法典》具体条例,慈利县融媒体中心策划拍摄短视频,通过轻松易懂的剧情加主持人解读条例,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今天推出《民法典》解读第二期——夫妻一方欠债谁来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编导:杨玥妙楠

摄制:李文彬 安逸尘

演员:王晶 杨航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慈利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9/28/8437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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