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受理的以邓新华、张志军、周枫3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邓新华、张志军、周枫至今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邓新华、张志军、周枫3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邓新华,男,1964年6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802196406104859,汉族,居民,住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合作桥乡覃家山村覃家山组14号。
凡举报被执行人邓新华准确下落线索,使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3000元人民币奖励,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
举报电话:13469190588(张法官)
4.被执行人张志军,男, 1974年3月15日生,土家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80219740315007X,住张家界市永定区回龙路47号。
凡举报被执行人张志军准确下落线索,使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4000元人民币奖励,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
举报电话:13469190588(张法官)
5.被执行人周枫,男,1997年3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802199703085918,土家族,居民,户籍所在地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中湖乡青龙垭村水碾坪组003号。
凡举报被执行人周枫准确下落线索,使法院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留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奖励,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
举报电话:15174488878(陈法官)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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