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6月15日讯(通讯员 吴文静)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不仅要做得好,而且要讲得好”的指示精神,根据省残联、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张家界市将挖掘、评选、表彰、宣传一批身残志坚、奋发有为、积极向善、事迹突出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和带头人,并推荐4人参加全省评选表彰。
全省评选活动时间自2020年5月开始,2020年10月结束。我张家界市推荐对象需具有张家界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 65 周岁;纳入近年残联组织开展的阳光增收计划或当地政府的扶贫开发项目;当地群众认可、社会评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曾评选为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的不参与本次评选。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报名人或者推荐对象向户口所在区县残联填报推荐表。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吴文静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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