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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五周年:存款保险,保护您珍贵的存款

2020年5月1日是《存款保险条例》实施五周年。存款保险以立法的形式,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金融安全网,可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条例》于2015年5月1日实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保障范围是什么?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吸收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偿付额度是多少?

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本息合计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保险谁来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存款人不需要交纳保费。收保费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我国存款保险实行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这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促使其审慎经营,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黄楚文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6/03/7311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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