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河派出所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
红网时刻张家界9月22日讯(通讯员 钟懿 熊宠毅)近一个月来,桑植县公安局陈家河派出所查获多起非法捕鱼案件,严厉打击了非法捕鱼行为,提高了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
9月19日22时许,陈家河派出所在巡逻至陈家河镇旧街村马桑塔河段时,发现河里有人正在“打鱼”,巡逻人员分成两组对“打鱼”人员进行抓捕,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蹲守终于将非法捕鱼的孙某,陈某抓获,查获打鱼机一套,缴获渔获物若干。目前,孙某、陈某已经交由桑植县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处理。
此前的8月18日、21日两天,陈家河派出所还分别依法处理了张某、冯某非法捕鱼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章 第三十条 规定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钟懿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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