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深夜出没。
"天网"追踪。
讨论案情。
民警对其审讯。
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19日讯(通讯员 永公)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偏偏有人爱财却不脚踏实地,做上了“梁上君子”,谋取不义之财。5月15日,崇文派出所成功串并破案十余起,抓获1名嫌疑人。
5月14日,崇文派出所民警根据监控视频侦查上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时,意外发现一名男子趁夜深人静时分,偷盗一小巷的电缆。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调取案发地附近的天网监控录像,发现13日凌晨2时左右,一名男子步行来到此小巷,鬼鬼祟祟。趁附近的屋主们熟睡之际,利用盗窃工具很熟练的剪断电缆,盗窃得手后便立即逃离现场。
因为嫌疑人的穿着较为亮丽,民警便根据这条线索,随即开展深入侦查,通过对嫌疑人作案时醒目外套进行追踪,锁定了张某(男,21岁,永顺县小溪镇人)的行动轨迹。为了尽快抓获嫌疑人,民警马不停蹄、鏖战14小时连续追踪该嫌疑车辆的轨迹,后于5月15日上午发现该车在岩塔附近出现。于是,民警立即驱车赶至岩塔开展伏击守候,于当日10时许,在岩塔附近将其成功抓获。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认了犯罪经过,且交代了自今年以来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空调外机、及工地、公共电缆线共计10余次的违法事实。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与此同时追赃工作也紧锣密鼓同步开展。
普法小课堂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破坏公共电缆,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已触犯我国《刑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
还是那句话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永公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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