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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视窗】永定公安抓获一用“钓鱼竿”入室盗窃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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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公安抓获一用“钓鱼竿”入室盗窃嫌疑人

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11日讯(通讯员 张银静)5月8日,永定区崇文派出所警察蜀黍联合分局图侦中队在永定区一网吧抓获一名入室盗窃嫌疑人葛某南(男,43岁,桑植县走马坪人),这人可是蜀黍的“老熟人”,此前多次跟蜀黍打交道。

这一次葛某南又是“重操旧业”,利用“钓鱼”盗窃了价值3000余元的财物。

据受害人谷某介绍,5月8日21时许,下班回家后,和老婆习惯性地将包放在沙发上,洗刷整理好,便休息了。第二天一早醒来,发现昨晚放在沙发上的包不见了。两个包中共放有3020元现金。这钱是准备用于第二天去交学费的钱,这下可急坏了谷某。赶紧第一时间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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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葛某南对自己凌晨偷盗他人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据葛某南交代,5月8日凌晨2点,葛某南趁房主熟睡之际,利用白天早已踩好的点,用竹竿,以“钓鱼”方式挑出受害人靠窗放着的两个包,将挎包中的3020元现金盗走,然后将包随手丢在房主家的窗台下。

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温馨提示:

1、尽可能地安装防盗门窗,最好要使用公安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的正规产品,以免伪劣产品给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应对自己住宅周围的环境进行认真观察,防止因周围环境布局不合理而为行窃者提供机会,如楼下有搭建的小屋小棚,或低层住户装有突出防盗网等,这些都易于行窃者进行攀登。

3、在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对一些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存折也要设置密码,不要和身份证等证件放在一起。最好在一些较贵重的物品上刻上主人的姓名,为行窃者销赃制造障碍,为公安机关破案、追赃创造条件。

4、有条件的居民,可在家里安装防盗报警监控系统。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银静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9/05/11/5507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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