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行为问卷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六创办、文明办,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加快推进我市文明行为促进立法,强化精神文明创建保障,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市六创办、市文明办决定于 2019 年 4 月在全市广泛开展《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前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深入了解公民对文明行为的认知,准确把握促进文明行为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集、调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倡导、遵守的文明行为和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引导公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行为成为公民的内在自觉和生活习惯。
二、调查内容
(一)推选“公民最满意、改善最显著的文明行为”。重点是调查了解近年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市民、游客有明显提升的文明行为和生活习惯。
(二)征集“最关注、最期待改善的不文明行为”。重点是调查了解与城乡发展不适应的表现突出的不文明行为,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张家界“颜值”不相匹配,需要进一步倡导、遵守、禁止的行为。
三、调查方式
(一)网上调查。在张家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张家界文明网、红网张家界站、张家界爱视网发布《张家界市公民文明行为调查问卷》,市民、游客可参与网上调查。
(二)随机调查。组织志愿者对市民、游客开展《张家界市公民文明行为调查问卷》的随机调查。
(三)入户调查。各区县文明办按村(居、社区)总人口3%的比例,组织《张家界市公民文明行为调查问卷》的入户调查。市、区县直单位及驻张单位按照干部、职工总人数 50%的比例,组织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要求
文明行为调查是推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基础性工作,高质量开展文明行为问卷调查,对我市制定出台富于时代性、地域性的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问卷调查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实践的主要载体抓紧抓实,营造人人关注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请各区县文明办、市直及驻张各单位于 4 月 25 日前完成文明行为问卷调查工作,于 4 月 27 日前将调查问卷及汇总结果报市文明办(联系人:周歧锋;联系电话:8239209,
13907441667)。
张家界市六城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4 月 11 日
附件:张家界市公民文明行为调查问卷
(张创办〔2019〕8号)关于开展文明行为问卷调查的通知.pdf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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