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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咏

编者按: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举办了“青春都是关于你”的主题征文活动。刚刚得到消息,张家界市院刘有仁的作品——《山》从三百七十多篇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二等奖,系张家界市检察系统唯一获奖之作。特推送此美文,以飨读者。

我从大山走来,铭记山的风采:巍峨,挺拔,刚正,坚强;屹立万年,姿态万千,蕴藏万物,立地顶天……

山,孕育河流而规制河流,养育万物且受益于万物。

有的人就是一座山,甚至是一座高山。

他是一座富有的高山。

他叫胡健,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检务督查科科长。

一个人的血液是有限的,但是,他献出的血液仿佛可以是无限的。正常人体内仅有四至五升血液,然而,自2000年以来,胡健近二十年坚持不断无偿献血39次,共计献出了15.3升即30多斤鲜血,等于是奉献了自己全部血液的3至4倍,可以救活十余条因失血过多而面临死亡威胁的生命。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和情怀啊!荣誉纷至沓来——张家界市优秀志愿者,湖南省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金奖,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金奖……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直坚持做好事;然而,对于这位低调的“金奖”得主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难事。张家界市中心血站很多工作人员对胡健既好奇又敬佩,但又大多只闻其名不见其人。血站负责人一提到胡健就很动情地说道:他的名字我们大家都知道,但是具体长什么样我们都不是很清楚,他太低调了!而且他每一次献血都不是被组织来的,基本上是在街头的采血点主动献血,每年两次,就好像是他给自己定了规矩似的;他坚持这么久,真的让我们很感动!

荣誉在身,继续负重前行。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胡健又开始捐献机采血小板,加入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仅2018年以来就捐献血小板16次之多;他加入张家界市蓝天救援队,利用业余时间积极从事山地救援的义务活动,搜救十余次,不取分文,成为将公益刻进生活的人。不仅如此,他热爱学习,钻研业务,成为同事眼中的活字典;他作风清廉,公正无私,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维护公平正义。

清泉细水长流,大山滋养万物。他就像一股不竭的清泉,清澈见底,源源不断地向世人献出自己无尽的鲜血,滋养着这个社会;他就是一座富有的大山,朴实无华,竭尽所能地向社会释放自身蕴含的正气,净化了一片蓝天。

他是一座温暖的高山。

他象可以“起死回生”的古代神医,能够昭雪普通百姓的沉冤,能够纠正疑难复杂的错案,很多蒙冤受屈的当事人因他而重新赢得公正。在莲城湘潭,流传着一句顺口溜:“官司冤屈找子昆,定能帮你讨公平。”子昆,就是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员郑子昆,一个始终奔跑在法治道路上的追梦人。他伸张正义的名声之所以广为人知,是因为他“妙手回春”的“法术”不断得到了证明: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奋战24年,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20余件,其中提请或提出抗诉315起,抗诉后获得法院改判的占95%以上;他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协调的申诉案件106起,均收到了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组织的充分肯定。

郑子昆办理的案件有十余件被评为全省、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个人也因办案成绩突出先后40多次受到上级机关记功表彰;2015年10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并先后荣获“湘潭市首届检察职业道德标兵”“湘潭市优秀检察官”“湖南好人”称号;2016年9月,被评为敬业奉献类“中国好人”。“郑检察官为我的事情所付出的努力,难以用语言来评价,我唯有送上《六载讼案正曲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2016年元宵节,69岁的王某专程来到湘潭市检察院看望郑子昆,逢人就说郑检察官好,内心充满激动。

郑子昆说:“办案能为群众讨回公道,就是幸福。法律不应是呆板的冰冷的,而应是灵动的有温度的。对老百姓的诉求,我们要用心去体会、去理解、去面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尽心尽力提供帮助、解决难题,用爱给法律注入更多的温度。”他说到做到。在执法如山时,他不断将人性的善良与温暖注入这“法山”之中,将自己锻造成一座有温度的高山,温暖了自己,也温暖着世道人心。

她是一座壮美的高山。

冯丽君,现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她曾经在公诉办案一线默默坚守近二十年;连续5年被评为优岗,十多次立功受奖,曾先后获得“湖南省十佳公诉人”“湖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众多荣誉加身的背后,是无数心血的付出与汗水的洗礼:她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无一差错,无一投诉,其中办理了一大批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支持抗诉的案件100%成功,件件改判,特别是坚持跟踪三年,成功跨省监督、督促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缓的宋某再审并改判其无罪;她勤学善思,开拓创新,撰写并公开发表多篇理论文章;她敢抓敢管,铁面无私,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对内、对下的案件质量管理与监督作用;她心系群众,廉洁奉公,时时处处自觉维护检察官公正清廉的形象,得到人民群众普遍赞扬。

“中国正义人物”评委会对冯丽君入选“2013年度中国正义人物”的颁奖词是:“她用激情和责任点燃检察岁月,守护着正义的天枰;她以女性独有的细致和耐心,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求轰轰烈烈的壮举,却有缕缕爱心的温暖,丝丝生命的感动。她用慈母般的爱,帮助着一个个受伤的心灵,用坚强不屈的骨气,让以身试法者饱尝恶果,让正义的天平一次次定格在人民心中,永不倾斜!” 站在颁奖台上,冯丽君引用“道是无晴却有晴”这句古诗词来表达她对法律的理解:“从表面上看,法律是无情的,因为它是通过原则性的条条框框和精准的文字予以表现,给人以冷硬的感觉。法律人对法律的坚守也是刚性的,容不得任何的肆意和妄为。但是,法律又是最有情的,法律的制定是以人性为基础,有人性必有人情。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便是最大的人情。司法良知与人文关怀,也是最有情的,张飚检察官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

冯丽君的坚持之苦美、坚守之“傻美”、怜悯之善美、笃学之静美,融合成一种人生的大美。她就是一座大美的高山,内敛而壮丽,不断丰富自己,让自己越来越高、越来越美,也不断地将自己拥有的美丽展示出来,美化了周围,美美与共,天下大美。

放眼望去,我们周边还有很多大山、高山,有的秀丽,有的壮观,有的刚正,有的伟岸……尽管高山处处有,但我依然敬仰磅礴的高山。

也许,并非人人可以成为高山,但是我们每一位执法者理当践行执法如山,每一位检察人均可以也应当努力成为一座或真、或善、或美的小山。如果每一位检察人均把自己打造成一座公正无私的山,那么,所有检察人的集合就可以成就共和国法治建设所期待的系列山脉,检察机关就可以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信赖的可靠山脉:让社会矛盾象河水一样,在群山的规制下有序流淌而不要泛滥成灾;让检察防线象群山一样,在法治的社会中屹立不倒而坚定守护未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刘有仁

编辑:文卓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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