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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张家界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张家界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55号)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政协张家界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协商决定,政协张家界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调整设置如下:

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政协张家界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9/01/17/4706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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