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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工会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启动

红网时刻张家界12月7日讯(通讯员 唐涌)近日,张家界市工会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正式启动,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参加对象为张家界市行政辖区内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期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与参加单位签订了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在职职工。缴费标准为: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每人每年60元,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的每人每年10元。采取团体会员制,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收缴互助金,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互助费统一收缴期,参加单位应按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职工医疗互助金补助申请时间为: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保障项目的职工因病出院后,需在医院(或医保部门)最终出具医疗费专用收据或结算凭证之日起2个月内申请办理医疗补助。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的职工需在首次诊断确诊后2个月内申请办理医疗补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职工,在医保机构指定医院住院发生统筹段(含大病段)医疗费用,按一、二级医院补助10%和三级医院补助12%的标准进行补助,每次补助不足200元的补足200元,但补助总额不得超过统筹段(含大病段)医保机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

参加新农合的职工,在医保机构指定医院发生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一、二级医院补助10%和三级医院补助12%的标准进行补助,每次补助不足200元的补足200元,但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可报费用中医保机构报销后的剩余部分。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唐涌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12/07/4038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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