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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故事”征集活动文字类获奖作品:入围奖 《新时代下的消费维权》

新时代下的消费维权

作者:毛瑶

张家界以旅游业闻名,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人们来此旅游。作为一个旅游城市,吸引人的是风景,但留住人心的却是独特的人文环境和良好的旅游体感。旅游离不开消费,消费者既是市场经济的主力,也是各项交易里容易受到经营者侵害的弱小群体。所以打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是促进消费行为的首要保障,而消费维权却是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透过一个个消费维权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现代人们开始逐渐注重对自身权益的保障,不再是像以前一样在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或是在消费活成中遭遇不公正对待时只能吃哑巴亏,投诉无门的境遇。这不仅仅是人们维权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更说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市场经济体系中为消费者的利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使消费市场更趋于健康稳定。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对于消费维权的所产生的结果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对结果的趋向开始从金钱赔偿转向对精神层面的满足。从很多投诉案例可以看到很多消费者的诉求并不是想通过这次投诉获得经济上的赔偿,而是要商家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或是对现有的经营问题做出一定的整改。比如说,我们遇到过这样一个投诉,有游客一行五人来到餐馆吃饭,在结账的时候发现餐馆收取了餐具费每人两元,一共十元。遂与餐馆老板发生争执认为其在用餐前未说明要收取餐具费,属于霸王条款不与给与餐具费,而老板认为一直都是这样收取的并没有错,所以双方各持己见。在后续的调解过程中在该游客那儿了解到,他们将该餐馆投诉到12315并不是要要回那十元的餐具费,而是认为该餐馆在用餐前未告知要收取餐具费这样的行为侵犯了他们公平交易的权利,没有给与他们知情权,且后续老板的态度并不好,所以要求该餐馆老板赔礼道歉。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很多人都遇到过,但是往往大多数人都认为费用较少所以就没当回事,但却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在这小小的费用里遭到了侵害。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升。人们开始对高品质商品的需求越来越高,人们不再为贪便宜而购买三无产品,反而更多的人在购物时开始主动检查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对生产日期,生产场所以及生产所用的原料都会细细查看。例如,有消费者在某传统小吃店购买了几袋手工小吃。后面发现只有他们看的那几袋有生产原料,生产日期及克数等字样,而其他的都没有。该客人认为商家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遂将其投诉到工商,要求商家整改包装。这也说明了我们的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也是通过他们的监督让市场更加规范,让商家对商品质量及其服务意识不断的得到提高。

在我看来,消费市场的公平规范,既得力于消费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的提高和执法工作者的公正处理,也离不开法律的保障。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福音,例如: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化为经营者自证清白,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消费者因举证难而放弃维权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的日益繁荣,网络购物也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新修改的消法也有很大一部分是对网络购物的保障,最熟悉的就是七天无理由退货,这在很大程度解决了在无法见到实物的情况下买家能更好的买到自己想要的物品。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毛瑶

编辑:陆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11/15/802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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