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处现场
红网时刻桑植9月7日讯(通讯员 杨明 陈科霖)非法营运车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黑车,这种车既不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且对乘客人身权益没有任何保障。为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桑植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两起非法营运行为,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9月5日14时许,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联合县公安交警和省高警局桑植大队民警在桑植东收费站入口,针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检查时,查获覃某某驾驶的一台牌号为湘G9DX88的七座轻型普通客车涉嫌实施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将司机与乘客分离后进行询问,证实了其实施非法营运的事实,执法人员将其车辆暂扣,将司机覃某某带回作进一步调查,并对滞留乘客进行了转运。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7人,以每人30-40元不等的价格,承诺将他们从桑植县送到市区。
9月6日上午10点左右,执法人员在张桑高速桑植东收费站,查获覃某某驾驶的一辆牌照为湘G9MZ29的七座轻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经询问证实了其实施非法营运的事实。执法人员将其车辆暂扣,将驾驶人带回调查,对车上乘客进行了转运。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两名司机均承认其实施非法营运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并对两名司机作出: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为做好全县打非治违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已联合县公安交警和高速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长效化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行为,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方廷召表示,诚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反映非法营运行为,共同参与到打非治违工作中来,举报电话是6223794。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在出行时,应乘坐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客运班线车辆,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杨明 陈科霖
编辑: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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