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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法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红网时刻张家界5月12日讯(通讯员 傅辉雪 陶涛)5月11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建民,副院长吴媛春带领民一庭、民三庭、旅游审判法庭干警,到市区维港十字街广场前坪开展“保护母亲河春雷行动”和《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施行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们通过发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手册和《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白皮书等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民众法律问题等形式,向公众宣传介绍保护河道意义和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内容、适用范围、法律责任等信息,倡导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倡导大家共同参与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活动中去,为张家界市全域旅游建设贡献力量。

  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本次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市民“爱护母亲河”的意识和全域旅游观念,鼓舞更多的人积极投身到保护母亲河和促进全域旅游队伍中来,共同呵护“文明和谐美丽张家界”。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傅辉雪 陶涛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05/11/48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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