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发改价调〔2017〕99号文件《关于市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夏季票价的批复》。
2018年5月1日至9月30日,市城区(含武陵源区)新能源公交车(永定城区1、2、3、4、5、6、7、8、10、13,武陵源城区1、2、3、5路)执行夏季票价2元/人次。其他普通公交(永定城区9、11、12路,武陵源城区4路)仍执行基本票价1元,实行分段计价,不得收取空调费。调价后的公交车当车内夏季气温达26℃及以上,开放冷空调,冬季气温低于10℃及以下,开放车内暖气或热空调。
望广大市民相互告知。
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