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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联系人、责任人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防汛抗旱、市级城市防汛抗旱和各区县、大中型水库(水电站)的防汛抗旱工作联系人、责任人予以明确。

  各级防汛抗旱联系人、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防汛抗旱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严明防汛抗旱纪律,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导四到位。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指挥不力或准备不足等造成严重损失者,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管理调度权限,全面落实所辖水库、闸坝、水电站和防洪工程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层层公布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明确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2018年市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2018年市级城市防洪责任人名单

  3、2018年张家界市区县防汛抗旱联系人、责任人名单

  4、2018年张家界市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抗旱联系人责任人名单

  市防指

  2018年3月29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市防指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8/04/02/489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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