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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超市导购员被拖欠工资 申请法律援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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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张家界司法行政

  红网张家界分站5月3日讯(通讯员 桂文彬)2014年6月1日,代女士与梅尼超市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岗位是蒙牛奶粉导购,后来雅士利公司的业务员找到代女士导购该奶粉品牌,于是代女士向超市申请同时导购蒙牛和雅士利两种奶粉。2016年9月,蒙牛奶粉的业务员知道这个情况后,要求代女士只能做蒙牛奶粉的导购。2016年9月20日,张女士来到该超市卖雅士利奶粉,但因她年龄太大不能入职,便借用了代女士的身份证办理了入职手续。

  2016年11月初,蒙牛奶粉片区经理发现蒙牛、雅士利两个公司都有代女士的名字,遂要求代女士当月底离职,且没有发放拖欠的工资。

  为此,代女士向张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向张家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蒙牛公司支付其拖欠的工资及提成奖金共计2395元。2017年2月12日,张家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由蒙牛公司支付代女士工资1250元。

来源:红网张家界分站

作者:桂文彬

编辑:伍文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17/05/03/514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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