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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2020-06-16 11:19:13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非文物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黎家老屋等14处建筑确定为张家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其应有价值。

附件:张家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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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 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编辑: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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