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张家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非文物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黎家老屋等14处建筑确定为张家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范围,研究落实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其应有价值。

附件:张家界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微信图片_20200616111456.png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 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编辑:王洁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2020/06/16/7376703.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