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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刻行”第五期——《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
2020-04-24 15:58:23 字号:

《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刻行”第五期——《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

注:视频内不文明行为系拍摄需要。

【旅游从业人员文明行为】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

(一)爱岗敬业,友善豁达,尊重旅游者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

(二)恪守契约,服务热情,不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内容,随意变更游览行程或擅自增加自费项目;

(三)举止文明,不卑不亢,不追客赶客,不误导、诱骗或者强迫旅游者消费,不占道经营或尾随游客兜售物品。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李森林

编辑: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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