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阳丹 武陵源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举措如同一场“及时雨”,精准浇灌着乡村振兴的广袤沃土。《规定》既为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列出“必须为”的正面清单,又划定“不可为”的负面红线,为基层干部明确履职方向,为乡村振兴事业注入强劲“廉动力”。
树标杆以正面引领彰显榜样力量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基层干部身处乡村治理一线,是党和政府在乡村最前沿的“形象代言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被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他们在乡村事务中的每一项决策、每一个行动,都清晰地映射出党的形象与作风。
新修订的《规定》提出4项正面要求,这不仅是行为规范,更是鲜明的旗帜标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干部唯有以“正面清单”为指引,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主动倾听群众心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不断提升自身政治觉悟与业务能力,才能成为群众信赖的“领头雁”,在乡村振兴道路上引领方向。
听民声以群众监督织密廉洁网络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基层干部是否廉洁奉公,群众最有发言权、感受最真切。邻里纠纷调解是否公正、惠农补贴发放是否到位……这些看似琐碎的“民生小事”,实则是检验干部廉洁履职的“试金石”。新修订的《规定》划出47项“不可为”负面清单,为基层权力运行划定清晰边界,而让“红线”真正落地生根,离不开群众监督的“硬核支撑”。
一方面,要把村务公开平台、村民议事会等载体打造成权力运行的“阳光晒场”,将村务决策、资金流向等关键信息全程公开,让权力在“放大镜”下运行。另一方面,需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有诉必应、有应必查、有查必果”。当群众监督织密织牢“立体网络”,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将无所遁形,廉洁履职也将从“制度约束”转化为干部的“行动自觉”。
促实干以廉洁担当驱动乡村振兴
廉洁与担当,是驱动乡村振兴的“双轮”,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新修订的《规定》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筑牢制度屏障,让他们能够在政策框架内轻装上阵、大胆创新,心无旁骛地投身于乡村振兴事业。
要让这“双轮”高效运转,需从两方面发力。一方面,各级党委应强化教育管理,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多元形式,引导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到廉洁是干事创业的根基,帮助他们筑牢思想防线。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乡村振兴一线,对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基层干部,要给予充分的支持与肯定,为他们撑腰鼓劲。
唯有双管齐下,才能充分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让他们成为廉洁自律的践行者、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中实干争先,绘就壮美画卷。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阳丹
编辑:廖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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