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30日讯(通讯员 吴云充)为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压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近日,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张家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张家界市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对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以及与公安机关“两法”衔接等行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明确了具体时间节点、工作步骤、工作责任,完善了相关文书格式和工作流程,全面促进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将以《工作流程》的制定印发为契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同时,进一步压实执法人员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的要求,坚持依法履职、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查处分离的原则,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吴云充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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