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郑鸣 报道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慈利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法治对优化企业发展,构建良好县域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近日,在办理某饲料公司诉龚某等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时,承办法官发现该公司仅提交单方制作的结算单据,单据均未经对方签字确认。经该系列案件的承办法官研究讨论,决定前往某饲料公司进行走访。走访过程中,法官与公司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向其讲解如何明确约定权利义务、给付方式、证据留存等,为公司规避经营风险提供指导。
通过法官释法,还原事实,考虑到该系列案证据不足,法官建议公司先与被告协商,由公司此前负责对接的业务员一对一与被告结算并制定还款方案,公司对此方案予以认可。最终,原、被告协商解决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准予原告撤诉。
慈利法院将持续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聚焦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郑鸣
编辑: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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