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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民政局: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做好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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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核查困难群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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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宣传救助政策及家庭评估核算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邓丹 报道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儿童福利调标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已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纳入2024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实施民生可感行动管理清单。为确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提标资金准确无误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武陵源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各乡街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力推动提标工作高质量完成。

明确标准。按照省、市指导标准,武陵源区民政局联合区财政局3月底印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张武民发【2024】6号),城市低保标准由年人均7800元(650元/月)提高到8400元(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5340元(445元/月)提高到5400元(450元/月),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10140元(845元/月)提高到10920元(91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年人均6960元(580元/月)提高到7020元(585元/月),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保持原标准不变,分别为全自理每人2088元/年、半护理每人3480元/年、全护理每人6960元/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1600元/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聚焦摸排。充分利用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监测预警子系统,结合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全面组织基层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扎实开展入户排查,摸清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底数和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按照提标后标准认真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已保对象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视情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保障金,切实做到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为提标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抽查督促。以“五个一”常态化督查指导工作机制为抓手,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验、入户核查等方式对调标环节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现场剖析问题原因,指导各乡(街道)落实好提标政策,确保提标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真正惠及困难群众。

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1-3月提标部分也将于5月底前补发到位,惠及困难群众1200多人。低保、特困、儿童福利等标准的提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提升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增强了民生兜底保障能力,提高了困难群众福祉水平。接下来,武陵源区民政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覆盖面,让干部群众知晓民政救助政策,促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儿童福利等政策深入民心,方便群众申报救助政策,促使低保扩围增效、临时救助覆盖全民、儿童福利惠及特殊人群,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生活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 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邓丹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847/63/13686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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