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我市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作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31日-10月1日
二、申报对象
在张家界市范围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2023年1月1日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5人以上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用人材料,即企业退役军人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退役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与招用退役军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连续为退役军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填写《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申请表》,将该表及申报材料提交给企业所在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名单及材料提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积极推荐其作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基地)候选对象,或作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关协会的理事单位;对有关企业负责人,将积极推荐其作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候选对象。
五、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8569973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5669505
张家界市慈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330362
张家界市桑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6666961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7日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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