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申报公告

为引导我市企业吸纳更多退役军人就业,发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作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31日-10月1日

二、申报对象

在张家界市范围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2023年1月1日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5人以上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许可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用人材料,即企业退役军人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退役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与招用退役军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连续为退役军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填写《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申请表》,将该表及申报材料提交给企业所在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名单及材料提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积极推荐其作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企业(基地)候选对象,或作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关协会的理事单位;对有关企业负责人,将积极推荐其作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候选对象。

五、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8569973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5669505

张家界市慈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3330362

张家界市桑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6666961

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7日

cadcc18e221e7a04cb5eb9eae4ba400.png

543b2bfb7a310148499cd6cf4077dfa.png

来源:红网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胡小红

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jj.rednet.cn/content/646847/61/13676888.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张家界
  • 重要新闻
  • 经济
  • 乡镇
  • 时政
  • 文化
  • 旅游
  • 通知
  • 专题
  • 区县
  • 影像
  • 民生
  • 通讯员频道
  • 投稿专栏
  • 廉政
  • 理论
  • H5新闻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张家界站首页